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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位置:大智慧配资股票=股票杠杆融资=大智慧配资股票融资 > 大智慧配资股票融资 >网上配资杠杆开户 华宝宝嘉30天持有期债券A,华宝宝嘉30天持有期债券C: 华宝宝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1 11:47 点击次数:116
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940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0 天的最短持有期, 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30 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 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 定募集期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 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50 亿元时,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 日),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 过 5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 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 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认 购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 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 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 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 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 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 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销 e 网金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 请可同时办理。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信平台)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 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 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 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且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 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 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 通常应自T+2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通 过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4年6月28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宝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fsfund.com)。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 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 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 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 认日起的第30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 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 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 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 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 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 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 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 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称:华宝宝嘉 30 天持有期债券 C)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0 天的最短持有期, 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30 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 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 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 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 APP、微信平 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 司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 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的认购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 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投资者 如果有多笔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表如下: 认购金额(元) 认购费率 小于 100 万 0.30%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500 万 0.1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3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0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3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30%)=299,102.69 元 认购费用=300,000-299,102.69=897.31 元 认购份额=(299,102.69+30)/1.00=299,132.69 份 即:投资人投资 3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 30 元, 则其可得到 299,132.69 份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100,010.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0 元,则可得到 100,01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 募集。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 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含认购费)的投 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端(华宝基金 APP、微信平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在上述渠道购买本 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 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 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1)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 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二)通过直销 e 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 证; c、开户成功,登录“e 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 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 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 行卡) 。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a、 登录“e 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 账户首页“我的 e 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 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 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 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 择。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 e 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1)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 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二)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税后) ;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cn (三)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 基金 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 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9 层 19C13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6)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s://www.zzfund.com/ (7)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https://www.boserawealth.com/index (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9)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公司网址:https://www.tl50.com (1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www.puyifund.com (11)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851-85407888 公司网址:https://www.gwcaifu.com/ (1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https://www.hgccpb.com/ (1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1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s://jr.jddinnovation.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长阳创谷 2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0)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0608989 公司网址:www.ajwm.com.cn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2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2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29)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http://www.pytz.cn/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3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3)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公司网址:www.zocaifu.com (3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http://www.zzwealth.cn/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3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3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3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4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4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8666 传真:(86 21) 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许培菁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培菁、张亚旎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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